浙江社保缴费基数计算方法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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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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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按上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2025年上限为197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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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按上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2025年下限为39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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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资与上下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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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工资高于上限(300%),按上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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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低于下限(60%),按下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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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两者之间,则按实际工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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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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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上一年度实际工资 为基数,若无法确定工资则按当地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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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固定(如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10%等),个人缴费比例根据基数浮动(如8%+2%)。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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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由单位代扣代缴,基数按当地平均工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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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每年3月或7月核定,需提供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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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以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与计发基数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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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由单位全额承担,个人无需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