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政策,广东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及评分标准如下:
一、考试科目分类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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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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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乐理与听写、视唱、器乐(声乐/器乐方向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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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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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类(声乐/器乐):总成绩=(乐理×15%+视唱×5%+器乐×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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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类:总成绩=(乐理×15%+视唱×5%+主项×55%+副项×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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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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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可选中国舞、芭蕾舞等5种舞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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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总成绩=(舞蹈基本功×20%+舞蹈表演×30%+舞蹈即兴×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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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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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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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总成绩=素描+色彩+速写(每科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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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导)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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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笔试+面试)、服装表演方向(笔试+面试)、戏剧影视表演方向(笔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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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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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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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书法临摹、书法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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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总成绩=(临摹×30%+创作×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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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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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报规则 :同一考生只能选择一类统考科目,但可兼报不同方向(如音乐类可兼报声乐/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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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课要求 :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等专业需结合文化课成绩(通常占50%-60%)计算总分。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权威媒体发布的2024年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