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类本科招生政策以省级统考为核心,实行“7大专业类别+3种考试形式”体系,文化课成绩要求因专业而异,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批次,志愿填报采用“专业+学校”平行模式,最多可填报60个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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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与考试形式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戏曲类等7类专业中,前6类实行省级统考,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少数经批准的专业可组织校考。考生限选一类报考,且录取时只能选择对应类别的志愿。 -
文化成绩要求
本科文化控制线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数划定:播音与主持类需达到100%,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书法类为75%,舞蹈类、表(导)演类及戏曲类为65%。校考专业文化线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破格录取按高校规定执行。 -
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 本科提前批:含校考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及戏曲类本科,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填报1个院校志愿。
- 本科批:省级统考专业实行平行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每次最多填60个。
- 专科批:省级统考专业平行志愿填报规则同本科批,戏曲类每次仅填1个院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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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专业录取
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不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按普通类常规批录取,仅依据文化课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
提示:考生需关注省级统考合格线,未达标者无法参与校考及后续录取;志愿填报时需注意同一批次内艺术类与普通类志愿不可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