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证件的处理方式需根据涉及主体(个人或单位)及违规情节严重程度综合采取,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一、针对个人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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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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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注册资格:3年内禁止重新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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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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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聘任资格:已聘职称者2年内不得重新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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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 涉及质量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时,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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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信用惩戒
- 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影响职业资格和信誉。
二、针对单位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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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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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对通过挂证获利进行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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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根据违规程度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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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可降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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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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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要求停止挂靠行为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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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连带责任:施工质量不合格时需连带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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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管理
- 记入诚信档案,影响招投标、资质申报等。
三、通用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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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取证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核实挂靠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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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 :双方协商终止挂靠协议,收回证书及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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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 :协商不成的可提起民事诉讼索赔。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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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行为涉嫌犯罪的,需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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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应主动配合处理,避免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