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入学年龄政策的核心要求是: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须接受义务教育,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特殊情况下可申请缓学或随迁入学。政策明确以户籍或居住证为入学依据,残疾儿童年龄可放宽至20周岁以下,民办学校与国际学生另有招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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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门槛与执行细则
全国多数地区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且出生日期须在8月31日之前。例如,黑龙江省要求“当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儿童由户籍地教育部门就近安排公办学位。若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家长需提供医疗证明并向户籍所在地学校申请备案。 -
特殊群体政策包容性
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上限放宽至20周岁,普通学校不得拒收随班就读的适龄残障学生。随迁子女凭居住证、户口簿等材料,由居住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部分地区还参考社保缴纳年限排序录取。 -
民办与国际学生差异
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但招生方案需经教育部门审批;国际学生则需向具备资质的学校申请,学位紧张地区可能限制接收。家长若选**办或国际路线,需提前关注当地招生计划与政策发布时间。
2025年部分地区的政策变化(如“长幼随学”优先、房产与户籍分离选择权)可能影响录取排序,建议家长提前1年核查最新细则,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时间节点延误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