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发票遗失的补办流程如下:
一、补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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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声明作废
在省市级公开发行的报纸(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上刊登遗失声明,需包含姓名、评审年度、资格名称、证书编号等信息,例如:“张三遗失2001年评审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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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补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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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或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近期1寸照片1张、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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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原证书复印件(如无则可不提供)、存档评审申报表复印件或批文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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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补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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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办理 :向原评审单位或职称办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现场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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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办理 :若需省级评审权限,需转至省职称办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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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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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费用通常在几十元至百元,具体以当地报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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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税务报销,可凭税务机关盖章的存根联复印件替代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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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获取报销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