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学考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一、等级划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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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比例
A、B、C等级按实考人数比例累计划定,A占15%、B占30%、C占30%;D、E等级共占25%,其中E为不合格,比例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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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合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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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等线 :90分及以上(若比例低于25%,可降至最接近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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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等线 :75分及以上(若比例低于55%,可降至最接近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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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等线 :60分及以上(若比例低于95%,可降至最接近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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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等线 :59分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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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等线 :59分以下(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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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目分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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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 :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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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满分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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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科目 (如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满分70分。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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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生 :通常要求达到D等级即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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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科C等线以下,则该科成绩无效,需重新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