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浙江省最新政策,产假规定如下:
一、基础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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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难产或生育多胞胎可额外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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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产假 :在法定产假基础上,一孩延长60天,二孩、三孩延长90天,总计一孩158天,二孩/三孩188天。
二、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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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满4个月流产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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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三、其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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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陪产假 :15天,可一次性或分次休,工资福利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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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子女未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各享10天育儿假。
四、法律依据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产假及奖励假期间不影响晋级、工资调整及工龄计算。
注 :具体天数可能因单位政策略有差异,建议以企业实际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