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户标准条件主要依据家庭收入、户籍类型及地区政策综合判定,具体如下:
一、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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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标准
- 农村户籍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如2024年部分县标准为3200元)。 - 非农业户籍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或持有非农业户口但收入低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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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居住要求
- 需在现居住地定居满1年,且符合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条件。 - 夫妻一方为农业户口但其他家庭成员为外县农业户口的,以家庭整体收入为准。
二、排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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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保障人群
- 有稳定收入来源(如经商、务工、经营商铺等)或家庭财产达标(如房产、农机等)的家庭。 - 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或因懒惰、逃避法律致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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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家庭
- 有财政供养人员、村干部家庭或举家外出超过1年的家庭。
三、认定流程
- 申请与评议 :农户自愿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委会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乡镇审核。- 动态管理 :结合“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及收入稳定性调整名单。
注意 :具体标准因地区政策调整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扶贫部门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