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核定标准是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未按规定保存或提供应税凭证时,根据行业类型、合同性质等确定的计税依据比例。关键亮点包括:按购销金额的15%-140%浮动核定(工业/商业/外贸差异显著)、技术/产权转移合同100%全额核定、核定后需按月或按季申报,且一经确定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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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触发条件:当企业未建立应税凭证登记簿、拒不提供合同或汇总申报逾期时,税务机关可启动核定程序。例如,工业企业的采购环节可能按采购金额30%-90%核定,销售环节按收入50%-100%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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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差异标准:不同行业核定比例悬殊。商业零售采购金额核定上限为50%,而外贸企业购销合同最低可至15%(厦门地区)。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则统一按承包金额100%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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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合同处理: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无浮动空间,直接按转让金额100%计税。财产租赁/保险合同同样全额核定,体现对特定经济行为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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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执行要点:核定结果通过《税务事项通知书》下达,纳税人需在15日内完成申报。湖南等地允许扣除外地已缴税款,但需提供完税凭证。
提示:企业应比对本地税务机关公布的核定比例(如宁夏工业采购按80%),若对核定结果有异议或业务结构变化,可举证申请调整。核定征收虽简化流程,但需注意混合经营时主营业务判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