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分清零的条件如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执行:
一、基本清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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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分未达12分且已缴费
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12个月)记分未满12分,并且所有罚款已缴纳,则记分自动清零。
例如:某周期内记8分,罚款已全部缴纳,则记分清零。
二、清零时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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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清零时间点
记分清零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时自动触发,具体时间为次年对应日期零时开始新周期。
如:2025年3月10日清零,则2026年3月9日新周期开始时自动清零。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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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满12分的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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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到车管所参加科目一学习并考试,合格后缴纳罚款才能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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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的,还需增驾科目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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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处理或考试不合格的,驾驶证将被扣留或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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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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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与记分的关联性
仅当罚款全部缴纳后,记分才会清零;若存在未缴罚款,记分会转入下一周期。 法律依据 :
以上规则均基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