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休学的新规定明确:学生需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申请,休学期限一般为1年且保留学籍,传染病患者治疗期超半年须强制休学,复学需重新提交康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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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与材料: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业时,需由监护人提交县级(含)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及医疗费用单据等材料,经学校审核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后方可休学。初中、高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通常不允许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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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若患甲、乙、丙类传染病且处于传染期,学校应要求学生隔离治疗;治疗期超过半年者必须休学。其他经医院认定无法正常学习的疾病,学校也可责令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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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期限与学籍:休学时长一般为1年,期间保留学籍。期满仍无法复学者,需续交医院证明申请延长休学,但累计不得超过2年。高中阶段连续休学超2年未复学可能被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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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学流程:休学期满后,监护人需持医院康复证明或相关部门认定文件向学校申请复学。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业水平安排年级,逾期未申请复学者可能按旷课或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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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与注意事项:休学期间不享受奖学金等福利,医疗费用需自理(公费医疗仅限首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的,学校需依法上报并保留学籍至复学。
总结:新规强化了因病休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家长需及时准备医疗证明并关注复学时间节点,避免影响学业连续性。学校则应严格审核材料,保障学生权益与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