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户口本 不可以制作副本 ,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部分页面的复印件:
一、法律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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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唯一性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一个家庭仅发放一本户口簿,无法单独申请制作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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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城市、镇(含公安派出所)每户发放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放。
二、获取部分页面的合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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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直接办理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分局户籍科,可现场打印所需页面(如单页),仅收取工本费(通常约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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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页面与默认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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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指定需打印页面,工作人员会默认提供整套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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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指定部分页面,可明确要求工作人员仅打印指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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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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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的差异 :户口簿原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复印件仅能作为辅助材料使用,特定场景(如婚姻登记、护照申请)仍需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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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变更后的处理 :若户口信息发生变更(如迁户、出生/死亡登记),需先办理变更手续,再申请新户口簿。
若需留存户口信息副本,建议通过正规渠道申请打印指定页面,避免因信息泄露或手续不全影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