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后债务执行难的核心问题在于“人难找、财难寻、权难行”,根源涉及被执行人恶意逃债、法院执行力量不足、财产登记制度缺陷等多重因素。 以下是关键分析与应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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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层面
部分债务人通过转移财产、更换居住地甚至利用“皮包公司”逃避责任,形成“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困境。农村地区因现金交易普遍、信用体系缺失,更易出现“无财产可执行”的僵局。 -
司法执行短板
法院面临“案多人少”压力,执行人员专业性与资源配备不足,导致财产调查效率低下。异地执行受地方保护主义干扰,部分协助单位(如银行、房管部门)消极配合,错失执行时机。 -
制度与法律漏洞
现行《民事诉讼法》对执行的规范仅30余条,缺乏细化操作指引。对拒执行为的刑事处罚标准模糊,违法成本低,难以震慑恶意逃债者。 -
社会协同缺失
部分当事人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法院,忽视诉讼保全的重要性;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个别地区甚至形成“赖账有理”的不良风气。
破解执行难需系统性改革:从强化执行立法、建立全国财产联网查控,到推广“执行+保险”救助机制,同时需公众提升法律风险意识,避免“重审判轻执行”的思维定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