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六个一批”是强化监管执法、推动责任落实的核心举措,其核心内容为:对涉“众”重大风险隐患严格挂牌督办一批;对严重非法违法企业坚决取缔关闭、联合惩戒一批;对拒不整改或同类隐患反复出现的严厉打击一批;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的坚决移送一批;对自检自查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的严肃处理一批;对违法分包转包等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一批。 通过分类施策形成震慑,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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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督办重大隐患
聚焦人员密集场所、高危行业等领域,对可能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隐患实施分级挂牌,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闭环管理。例如,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多业态混合场所消防责任不清等直接纳入督办清单。 -
取缔关闭违法企业
对无证生产、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零容忍”,依法吊销证照并纳入信用“黑名单”,切断其违法经营链条,从源头消除风险。 -
严打屡犯不改行为
通过“四不两直”暗访核查,对隐患整改敷衍或同类型问题多次出现的企业,提高处罚上限并追溯管理层责任,倒逼主动防控。 -
移送司法顶格追责
对明知故犯、逃避监管等涉嫌犯罪的行为,如伪造安全数据、强令冒险作业等,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强化法律威慑力。 -
问责失职渎职主体
针对监管流于形式、自查走过场的单位,约谈主要负责人并公开通报,将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推动履职尽责。 -
曝光典型案件警示
定期公布违法分包、挂靠资质等案例,通过媒体曝光和行业通报形成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
提示:落实“六个一批”需结合动态风险评估与精准执法,企业应健全双重预防机制,而公众可通过举报平台参与共治,共同遏制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