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费用减免可大幅降低创新成本,符合条件的个人、企业及机构最高可减免85%费用,关键条件包括:个人年收入低于6万元、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或属于事业单位/非营利科研机构。
-
减免对象与条件
个人需提供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证明;企业需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非营利科研机构可直接申请。共同申请人需分别满足条件,否则按70%比例减免。 -
可减免费用范围
包括申请费(不含公布印刷费、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授权后10年内的年费以及复审费。主动撤回发明专利申请且未答复审查意见的,可退还50%实质审查费。 -
申请材料与流程
个人需提交收入证明或经济困难证明(无固定工作者由民政部门出具);企业需营业执照及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事业单位需法人证明。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完成备案后,同一自然年度内再次申请无需重复提交证明。 -
注意事项
减缴请求需在费用缴纳期限届满前2.5个月提出,虚假材料将导致资格取消并追缴费用。年费减缴期限已从6年延长至10年,进一步减轻维持专利的负担。
创新者应充分利用政策红利,提前备齐材料并规范申请流程,确保合规享受费用减免,将更多资源投入技术研发与市场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