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限量携带物品清单
根据《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铁路旅客携带物品主要分为三大类: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限量携带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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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宝和锂电池:可以携带上车,但要求标志清晰,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20000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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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化用品:洗面奶、洗发水、沐浴露等可以携带,但防晒喷雾、香水等不能在装有烟感探头报警系统的狭小密闭空间大量使用,如洗手台、卫生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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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饮品: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在24%至70%之间的酒类饮品可以携带,但要求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且累计携带量不得超过3000毫升。酒精体积百分含量超过70%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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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常用品:如香水、花露水、喷雾、凝胶等,单体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且每种限带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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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喷压力容器:如染发剂、摩丝、发胶、空气清新剂等,单体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50毫升,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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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作为食品并且经过封闭箱体包装的鱼、蟹、贝类水产动物可以携带;榴莲、螺蛳粉、臭豆腐等气味较为浓郁的食品也可以携带,但要求密封包装,并且不能在车内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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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物品:电饭煲、电热水壶、电吹风、卷发棒等都能携带,但不能在火车上使用。
注意事项:
- 除了视力障碍旅客携带的导盲犬,任何活体动物,不论体型大小,都不能带进车厢。
- 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禁止随身携带。
- 公益性“慢火车”可以允许旅客随身携带少量家禽家畜和日用工具农具。
- 军人、武警、公安民警、民兵、射击运动员等人员依法可以携带、托运枪支弹药或者管制器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出行前,请务必对照清单检查行李,确保携带物品符合规定,以免影响您的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