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会计继续教育报名条件如下:
1. 报名对象
宁波市会计继续教育面向全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2. 学分要求
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分为会计专业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
- 每年需完成不少于60学分的会计专业科目;
- 每年需完成不少于18学分的一般公需科目;
- 两类科目合计每年需达到不少于90学分。
3. 报名方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 网上报名:登录宁波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ningbo.gov.cn),进入“宁波会计之窗”专栏,点击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培训机构后完成报名。
- 面授培训:高级会计师(含正高级会计师)需参加浙江省财政厅或宁波市财政局组织的面授培训,或国家会计学院的专业面授培训,其他人员可参加属地财政局管理的培训机构组织的面授培训。
4. 培训机构
目前宁波市认可的网络培训机构包括:
- 东奥会计在线
- 正保会计网校
- 东北财经大学
- 高顿教育。
5. 时间安排
会计继续教育的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请在此期间完成相关学分的修读。
提示
为确保继续教育顺利完成,请尽早报名并规划学习时间,以免错过规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