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选科报考是指在新高考模式下,考生需从7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作为高考科目,并结合统一考试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录取。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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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科范围与模式
考生需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7门科目中选择3门,采用“3+1+2”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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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从物理和历史中选1门,再从其余5门中选2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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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理或历史(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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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从剩余5门中选2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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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与成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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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考科目每科可报考2次,取2次成绩中的较高值计入高考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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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考试科目(语数外)分值固定,选考科目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共同决定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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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目的
通过个性化选科,考生可根据兴趣、特长及职业规划匹配学科,实现差异化发展,同时为未来大学专业选择提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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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与背景
该政策自2018年起在河北省逐步推行,2021年正式实施新高考录取制度,取代了传统文理科固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