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学考各科A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一、等级划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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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划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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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等级:前15%考生(按实考人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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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等级:前16%-45%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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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等级:前46%-75%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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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等级:前76%-95%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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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等级:最后5%(不合格,需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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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划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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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A等级为100-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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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学科原始分满分为120分,按比例折算后对应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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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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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A等级比例低于25%,可降分至最接近25%,但A等线不低于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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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高班、内职班学生成绩等级单独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