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学考档次划分采用等级制,共设A、B、C、D、E五个等级,其中E为不合格。具体划分规则如下:
一、等级划分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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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等级 :占实考人数的15%(最接近的累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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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等级 :占实考人数的30%(最接近的累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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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等级 :占实考人数的30%(最接近的累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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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等级 :占实考人数的20%(最接近的累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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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等级(不合格) :不超过实考人数的5%
二、成绩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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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面分值 :语文、数学各100分,外语150分,其他科目(如政治、历史、地理等)各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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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单科C级(74分)及以上为合格,D级(59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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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高班/内职班 :成绩等级单独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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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科目 :采用比例折分制,A级为前20%(含20%),B级为前50%(含50%),C级为前90%(含90%),D级为90%以后。###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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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等级比例需根据当年实考人数动态调整,确保总比例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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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生等特殊群体可能调整合格标准,以D级为基准。
以上信息综合自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权威教育平台发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