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二级建造师执业证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 个人书面申请 :
- 提交一份个人书面申请,说明证书名称、专业名称、证书颁发日期并详细说明补办原因。
- 提交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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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存档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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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刊登遗失证书证明的报纸原件。报纸必须是市级以上,有国家统一的报刊号,并且登报内容应包括持证人的姓名、证书名称、资格级别、取得证书的时间和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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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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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一张。
- 受理与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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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至区(县)住建委进行受理和初审。初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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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标准包括提交网上信息、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等。
- 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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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合格后,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进行复审。复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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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标准包括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申请表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等。
- 制证制章 :
- 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 领取补办证书 :
-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通知领取补办好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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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延误补办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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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市级以上有国家统一报刊号的报纸进行登报,以确保登报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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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关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通知,以便按时领取补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