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进行补发
建造师证丢失后,需要进行补发,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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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载遗失声明 :首先需要在公众媒体(如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中应包含持证人的姓名、证书名称、专业、级别和证书编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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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补办申请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免冠白底光面无花边相片、登载遗失声明的报纸等相关材料,向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提交补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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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培训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施工单位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建造师可能需要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试才能重新获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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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新证书 :完成上述步骤后,等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施工单位通知领取新的建造师证书。
建议在补办建造师证书期间,采取安全措施,确保自己的工作不受影响,并与相关单位或同行建造师联系,互相提供帮助和支持,以尽快完成证书的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