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税率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且双方均需缴纳。 即使未签订正式合同,但具有合同效力的单据(如订单、协议)也需贴花。境外签订的合同在国内使用时同样适用,但部分地方可能对计税基数有特殊规定(如按交易金额的60%-70%计算)。
- 法律依据: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采购合同属于“购销合同”税目,需按合同金额的0.03%贴花。替代合同效力的凭证(如结算单据)也需纳税。
- 纳税主体:合同双方均为纳税人,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均适用,但计税基数可能因地区或交易性质差异调整。
- 特殊情况:境外签订的合同需在国内使用时贴花;部分地方政府可能对计税金额有特殊规定(如广州要求按全额计税)。
- 免征范围:订单与非合同类凭证(如委托代理协议、非金融借款合同)通常不缴,但需结合具体条款判断。
- 申报流程:通过电子税务局“综合申报”模块填报,需填写税目、金额并保存税源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申报表。
提示:企业应明确合同性质及地方政策,避免漏缴或误缴。若涉及跨境或复杂交易,建议咨询税务机关以确保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