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
固定资产在会计准则中的具体定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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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定位
固定资产属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核心资产类别,具体规范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该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由财政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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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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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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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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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主要内容
固定资产确认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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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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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计量上采用成本初始计量原则,折旧方法可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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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会计准则编号为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 ,并配套其他相关准则共同构成企业资产核算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