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中级职称评审方案,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信息,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评审依据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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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依据国家及省级教育部门文件(如《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及学校具体规定,结合教育事业改革需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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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选拔教学能力突出、专业素养扎实的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评审范围与对象
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等教育机构中符合中级职称申报条件的教师。
三、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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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素质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年度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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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资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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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担任助理级职称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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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且担任助理级职称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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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硕士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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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学历要求根据具体地区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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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技能与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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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证明 :需提供近3年内的项目成果、专利、论文发表等材料,不同行业对业绩要求不同(如工程领域需重点工程项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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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要求 :一般要求在CN或ISSN期刊发表专业论文,查重率不高于30%;部分地区或行业更注重实际工作贡献。
(三)继续教育
需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确保专业知识更新。
四、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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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 :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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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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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绩效 (60%):包括教育教学奖励、教学质量工程、教学工作量、日常教学、教学纪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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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条件及科研绩效 (40%):包括学历学位、论文著作、项目奖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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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与评审 :通过量化评分后,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最终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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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与发证 :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职称晋升手续,发证时间通常为次年2-5月。
五、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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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倾斜 :对基层和一线教师适当放宽论文要求,重点考察教学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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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评价 :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区域可单独制定评审标准。
六、材料准备与咨询
申报需提交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继续教育证明等材料;建议提前咨询学校人事部门或专业机构,确保材料符合要求。
以上方案综合了教学能力、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等多维度评价,具体细则需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