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考批次录取顺序主要分为以下四类,具体规则如下:
一、普通类录取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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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提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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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段 :特殊类型招生(如国家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等),以学校为单位顺序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和1次征集志愿,每校限填6个专业+1个服从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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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段 :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和1次征集志愿,最多填报96个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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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段 :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设1次集中填报和1次征集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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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批
- 分两次征集志愿,设集中填报和两次征集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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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提前批/对口专科批
- 集中填报志愿录取后,进行1次征集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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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批
- 分两次征集志愿,设集中填报和两次征集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投档。
二、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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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与顺序志愿结合 :如本科提前批A段为顺序志愿,B段、C段为平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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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与志愿并重 :投档时先按分数排序,分数相同时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三、通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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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所有批次均以此为基本原则,不设专业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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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次录取 :各批次独立进行,未录取考生可参与后续批次征集志愿。
注 :具体批次设置可能因年份政策调整,建议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