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新规通过强化家庭监护、校园防欺凌、网络内容过滤等六大保护体系,构建了全方位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尤其针对留守儿童监护、网络沉迷防治、校园暴力处置等社会痛点提出明确解决方案。新规首次将“政府保护”单列成章,并增设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宾馆、学校等机构对侵害行为必须立即报案,违者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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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监护责任细化:明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第一责任人,禁止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或遭受侵害。对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要求委托照护人必须无犯罪记录且具备照护能力,违者将面临监护权撤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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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防线升级:学校需建立欺凌防控制度,对欺凌行为立即制止并通知家长,严重事件必须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禁止占用假期集体补课,保障未成年人休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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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专项治理:禁止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提供直播账号注册服务,16岁以上需监护人同意。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设置防沉迷功能,并对网络欺凌内容采取删除、断链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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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体强制报告义务:宾馆、医院等机构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或面临危险时,必须向公安机关报告。用人单位不得录用有性侵、暴力犯罪记录者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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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兜底保障机制:民政部门对流浪、监护缺失等七类情形实施临时监护,建立全国性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确保教育、医疗等基础权益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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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护特殊程序:设立专门机构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要求询问未成年被害人时同步录音录像且女性工作人员参与,避免二次伤害。
随着新规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已从单一家庭责任转变为全社会协同体系。公众可通过12345热线举报违规行为,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