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根本、三个基本”的表述,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以下核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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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直接对应,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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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首要地位,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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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他政治制度具有决定性作用,是权力机关。
二、三个基本政治制度
除根本政治制度外,中国还确立了 三个基本政治制度 ,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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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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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过政协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实现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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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党合作以共同遵守宪法和基本路线为基础,通过协商一致原则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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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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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自主权,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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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设立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等机构,实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自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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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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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为基础,保障居民直接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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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基层民主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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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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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政治制度与基本政治制度的关系
根本政治制度是基础和核心,三个基本政治制度在此基础上构建,共同构成中国政治制度的“三位一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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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概念
例如, 四项基本原则 是立国之本, 改革开放 是强国之路,属于国家发展的基本路线和战略,但不属于基本政治制度的范畴。
以上内容综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程》及权威政治教材的表述,确保准确性和系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