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批流程如下:
一、编制主体
- 由 项目技术负责人 组织编制,项目经理负责签字确认,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参与。
二、审核主体
- 由 项目部上一级管理机构的技术负责人 审核,通常为企业总工程师或派出机构技术负责人。
三、审批主体
- 由 总监理工程师 审批;若无监理,则由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审批。
四、特殊工程流程(超危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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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内部审批(技术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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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初审(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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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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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完善后由监理及建设单位共同审批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