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音乐教育专业的录取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统考成绩要求、录取原则、考试科目及招生计划。以下为详细说明:
1. 统考成绩要求
音乐教育专业要求报考考生的音乐类(音乐教育)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这是报考的基本门槛。
2. 录取原则
- 投档与录取规则: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同分录取规则: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及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3. 考试科目
音乐教育专业的考试科目包括:
- 思想政治理论
- 英语二
- 艺术基础。
4. 招生计划
音乐教育专业的招生人数为64人,具体招生计划可能根据年度政策有所调整。
5. 其他注意事项
- 报考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需达到上述统考成绩要求,否则将无法获得报考资格。
- 录取过程中,考生需密切关注各科成绩的排名及投档情况,以确保顺利录取。
山东师范大学音乐教育专业的录取规则严格,考生需在统考和文化课考试中均表现优异,同时关注招生计划及录取动态,合理规划报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