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生育津贴的发放天数以实际计发天数为准,而非固定158天。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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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计发天数
女职工生育津贴以 98天 为基准,包含顺产、难产等情形的额外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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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标准
顺产:98天(含生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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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及多胞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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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15天,总计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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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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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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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顺产基础上加15天,共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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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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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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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按照“两类人员”上年度缴费基数计算,计发天数与在职职工一致(如顺产98天)。
总结 :生育津贴实际发放天数根据生育类型和天数确定,总天数在98天至158天之间,具体以社保局核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