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福建省二胎奖励政策如下:
一、生育津贴与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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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时长 :生育二胎可享受98天产假(含节假日),难产增加30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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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产前检查、哺乳假等均纳入工作时间。
二、独生子女家庭专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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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不低于1000元奖励(单位各发一半或由无工作单位一方全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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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籍特殊补贴 :农村独生子女父母或生育两个女孩并绝育的,可多分宅基地、增加集体福利及社保缴费补贴。
三、其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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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支持 :提供托育津贴、教育补贴等,具体由地方细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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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产假 :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均可享受延长产假福利,非晚婚晚育专享。
四、政策依据
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政策以地方实施细则为准,如龙岩市、福州市等地已出台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