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购买的电梯需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且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可抵扣。电梯属于房屋附着物,需将购买成本和安装费合并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后续按年限计提折旧。以下是具体操作要点:
-
入账处理
若电梯需安装:- 购入时借记“在建工程—电梯”,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 安装费及配件费用同样计入“在建工程—电梯”。
安装完成后转入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电梯”,贷记“在建工程—电梯”。
若无需安装:直接借记“固定资产—电梯”,贷记相关支付科目。
-
税务处理
电梯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可抵扣,因其属于建筑物不可分割部分。发票需全额计入资产原值,避免税务风险。 -
后续计量
- 按固定资产折旧政策(通常10年以上)分期计提折旧,计入“管理费用”或“主营业务成本”。
- 日常维护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电梯维护费”。
-
合规要点
- 确保合同、发票与入账金额一致,保留安装验收凭证。
- 租赁或融资购买的电梯需区分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后者需确认负债并按准则分摊费用。
提示:不同地区税务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结合最新税法或咨询专业会计师调整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