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认定在原则上是一年只能认定一次 。具体而言,教师资格证的认定通常在每年的春季(3-7月份,部分省份分两批进行)和秋季(9-11月份)进行,各地区的具体认定时间有所不同,应以各地区公告的认定时间为准。
尽管有些情况下可能存在一年两次认定机会,但这通常适用于不同种类的教师资格或者是在不同省份的情况下。对于同一申请人来说,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并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例如,如果某人在今年3月申请并获得了某一教师资格,那么他或她需要等到次年1月之后才能申请认定另一种教师资格。
因此,根据现行规定,教资认定在一年内只能进行一次,申请人需要规划好时间,确保在规定的报名和认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