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政厅原厅长古怀璞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案件审理中查明,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超1800万元,且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成为近年来民政系统反腐典型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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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关键事实
古怀璞在担任民政厅厅长期间,通过干预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方式为相关企业提供便利,收受房产、现金等贿赂,单笔最高受贿金额达500万元。其滥用职权行为导致3个民生项目违规操作,直接损失逾3000万元。 -
司法审理亮点
法院认定其受贿行为具有“索贿情节”,且拒不退赃,依法从重处罚。庭审中首次披露其通过“白手套”亲属代持赃款,最终被监察机关通过资金流水溯源突破。 -
反腐警示意义
案件暴露民政领域“小官巨贪”风险,特别是养老补贴、救灾物资等资金密集环节的监管漏洞。判决后河北省开展民政系统专项整治,建立“阳光审批”电子监察平台。
该案彰显国家对民生领域腐败“零容忍”态度,也提示需强化“一把手”权力监督,完善民生资金全流程审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