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报建流程及费用如下:
一、报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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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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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建房户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并附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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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进行初审,公示拟建方案(包括位置、面积、层高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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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审批
- 审核通过后,材料报送乡镇政府,由自然资源部门或农业农村办公室牵头进行综合审批,涉及农用地需报县级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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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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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通过后,发放《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如涉及农用地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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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后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核发《竣工验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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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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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承担费用
- 根据海南省政策,农房报建及确权登记费用由市县政府承担或补贴,村民无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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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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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委托设计、测量等,费用由政府购买服务承担,不向村民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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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可能收取工本费、测量费等,具体以当地公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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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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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流程和费用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乡镇政府或自然资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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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前需确保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及国土空间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