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障法案例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司法实践明确女性在劳动、婚姻、财产、人身安全等领域的合法权益,并提炼出“特殊保护哺乳期劳动权”“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外嫁女集体权益平等化”等关键亮点。以下结合典型案例展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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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权益保障:哺乳期女职工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拒绝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行为被法院判定违法,明确《劳动合同法》对“三期”女性的特殊保护。类似案例中,孕期女性被违法解雇后,法院强制企业恢复劳动关系并赔偿,体现司法对女性职场弱势地位的倾斜性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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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权益突破:离婚时长期承担家务劳动的一方(多为女性)可获经济补偿,法院综合考虑照料子女、老人时长及对配偶职业发展的隐性贡献进行量化判决。例如,农村妇女离婚后不仅分得拆迁补偿款,还因十余年无偿抚养孙女获得额外补偿,彻底打破“劳务无偿化”传统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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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平等保护:外嫁女成功主张平等分配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法院援引《妇女权益保障法》否定“户无男性不配权益”的村规民约;婚内丈夫私自赠与第三者财产的行为被判定无效,原配可追回全部款项,彰显法律对婚姻共同财产权的严格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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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司法创新:针对抢夺藏匿子女、网络造黄谣等侵害女性人格权的行为,法院签发人格权侵害禁令,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行为并赔偿精神损害。此类案例通过“禁止令+调解回访”组合拳,实现妇女权益的快速救济与长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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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协同救助:司法机关联合妇联、民政等部门为残疾孕产妇、服刑人员家属等弱势群体提供低保办理、居住权调解等帮扶,体现“司法判决+社会托底”的立体保障模式。
妇女权益保障案例的持续丰富,既反映社会对性别平等的追求,也揭示隐性歧视仍存。建议女性主动留存劳动关系、财产凭证等证据,遇侵权时善用“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格权禁令”等新型司法工具,同时关注地方妇联与法院联合发布的**指南,将纸面权利转化为现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