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根据提取原因有所不同,以下是主要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常规提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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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初审
职工需向单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租房协议、退休证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需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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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提取
初审通过后,单位经办人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作出准予或不准提取的决定,通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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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划转
审核通过后,提取金额将划转至职工与中心约定的提取结算账户(如公积金联名卡、借记卡)。
二、特殊提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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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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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时,需提供购房合同、房产证或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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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款提取需提供购房合同、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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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
提供租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审核后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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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提取
提供退休证,单位审核后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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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提取
办理离职手续时,单位可代职工提取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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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房贷提取
提供购房合同、**合同及还款明细,单位审核后办理。
三、线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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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个人专业版,选择“提取”模块(如购房提取、租房提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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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个人信息及提取原因,上传身份证照片、购房合同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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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后,等待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资金将转入指定账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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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不同提取情形需提供特定材料,如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异地购房需提供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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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效 :单位需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线上申请一般可实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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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管理 :提取后账户余额将减少,如购房提取后需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如需进一步确认具体材料或操作步骤,可访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拨打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