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公积金提取次数规定如下:
一、常规提取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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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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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职工:每年可提取 两次 ,金额合计不超过18000元(单身)或36000元(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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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备案凭证的职工: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每年最高36000元,多子女家庭不设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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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形
-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形, 每年可提取两次 。
二、政策调整依据
2024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新政策,取消了对租房提取次数的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职工在一年内多次提取,以更好地满足实际需求。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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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备案凭证、收入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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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额度不累加至下一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