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是指辽宁省各级政府对非税收入进行征收、缴库、清算和监督的全过程管理。
1. 非税收入的定义和范围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的,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
2. 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辽宁省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征收主体:非税收入的征收主体包括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受政府委托的代征机构。
- 征收依据:非税收入的征收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辽宁省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设立非税收入项目或改变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和标准。
- 征收方式:非税收入的征收方式包括直接征收、委托征收和代扣代缴等。直接征收是指由征收主体直接向缴款人征收非税收入;委托征收是指由征收主体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征收非税收入;代扣代缴是指由支付人从应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非税收入并代为缴纳。
3. 非税收入的缴库管理
辽宁省政府非税收入的缴库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缴库方式:非税收入的缴库方式包括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直接缴库是指由缴款人或征收主体直接将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集中汇缴是指由征收主体将所征收的非税收入汇总后统一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
- 缴库程序:非税收入的缴库程序包括申报、审核、入库和对账等环节。申报是指缴款人或征收主体向财政部门或代理银行提交非税收入缴款申报;审核是指财政部门或代理银行对缴款申报进行审核;入库是指将审核无误的非税收入资金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对账是指财政部门、征收主体和代理银行之间进行账务核对,确保非税收入资金准确无误。
4. 非税收入的清算和监督
辽宁省政府非税收入的清算和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清算管理:非税收入的清算是指对非税收入资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和核对,确保非税收入资金的安全完整。清算管理包括收入清算和支出清算,收入清算是指对非税收入资金的征收、缴库和入账情况进行核对,支出清算是指对非税收入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结余情况进行核对。
- 监督机制:非税收入的监督机制包括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等。财政监督是指财政部门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缴库、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计监督是指审计部门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缴库、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社会监督是指通过媒体、公众举报等方式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缴库、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通过以上措施,辽宁省政府能够有效地对非税收入进行收缴管理,确保非税收入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