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雾天和雨天行车时,驾驶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 严格控制车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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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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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见度小于1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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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车速应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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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见度在10米以内时,建议在路边安全地区停车,并开启大灯、雾灯和双闪。
- 不要急刹车 :
- 雨雾天道路湿滑,猛踩刹车容易导致车辆“跑偏”或追尾事故。需要刹车时,应先缓缓放松油门,然后连续几次轻踩刹车。
- 不要急打方向盘 :
- 路面湿滑,控制难度加大,转弯时应降低车速,缓慢过弯,并在过弯后恢复车速。如看不到对面弯道的状况,要鸣喇叭提醒对向来车。
- 正确使用车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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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雨天视线较差时,应打开近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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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见度很低时,应开启大灯或雾灯,以便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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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天行车要打开雾灯、近光灯、示廓灯,能见度低于100米时,要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不要打开远光灯。
- 保持一定的车距 :
- 雨雾天能见度低,车与车之间距离过近,可能导致追尾事故。应根据能见度适当加大车距,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 车内起雾及时降温 :
- 车内外温差大,容易造成车窗起雾。可打开空调冷气和外循环给车内降温,用风力驱除水雾,或将防雾剂喷到玻璃内表面并擦拭干净。
- 判断车距 :
- 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 减少并线、超车 :
- 视线不佳,道路湿滑,行驶中应尽量减少来回并线、变道和超车,尽量选择跟车,安全谨慎驾驶。
- 遇到事故正确处理 :
- 因能见度过低或发生事故等情况无法再向前行驶时,应将车辆停到应急车道,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驾乘人员应迅速转移至安全地点,并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 保持良好的视野 :
- 确保雨刮器可正常工作,遇车窗起雾时,及时开启空调和除雾功能,保持后视镜清晰,注意观察周围路况,谨慎驾驶。
通过遵循以上安全事项,可以有效降低雨雾天行车的风险,保障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