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低保边缘户的认定条件如下:
- 家庭收入要求 :
- 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 财产状况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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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拥有的现金、存款、商业保险、有价证券等金融性资产应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若干倍(具体倍数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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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名下不应拥有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等),住房面积应符合当地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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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名下不应拥有生活用机动车辆(除作为唯一谋生工具的小型经营性车辆、普通摩托车、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外)。
- 户籍要求 :
- 申请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具有当地常住户口,长期居住在农村且户口也在该地的人员有资格申请农村低保。
- 特殊困难人员可单独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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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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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病患者(患有相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或者当年患病就医自负费用超过上年度家庭总收入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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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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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状况应符合相关规定,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范围的低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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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程序参照低保对象认定程序执行。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低保边缘户能够获得适当的生活保障,同时防止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滥用救助资源。建议您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