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边缘户 不属于 贫困户。具体区别如下:
- 定义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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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是指收入水平低于全市月均水平,并且有国家补贴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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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人均纯收入的家庭。
- 入选条件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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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包括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的居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或期满后未就业且家庭收入低于全市水平的居民,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收入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家庭,其他家庭收入水平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家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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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则包括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家人患有重大疾病花费巨额并可以提供病例单,家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五保户,以及其他条件导致家庭收入过低的家庭。
- 享受待遇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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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具体补助金额因地方经济水平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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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则享有“两不愁三保障”,即“吃不愁,穿不愁”和“住房、医疗、教育”三大保障。
- 政策地位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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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户是在低保政策基础上,为一些特殊情况下经济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供的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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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是经过精准识别的贫困家庭,享有特殊扶持政策。
综上所述,低保边缘户和贫困户在定义、入选条件、享受待遇和政策地位上都有明显的区别,因此低保边缘户不属于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