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旧车置换补贴政策已于 2025年2月8日至2026年1月10日 实施。个人消费者在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车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贴申请。具体补贴范围和标准如下:
- 报废更新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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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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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 置换更新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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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其他相关车型目录的新能源小客车(包括纯电动小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小客车和插电式增程混合动力小客车)新车,且在规定期限内转让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给予一次性1.5万元定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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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且在规定期限内转让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给予一次性1.3万元定额补贴。
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新车和进行旧车置换时,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确保符合补贴申请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