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
二女户补贴政策最早开始于 2004年 ,并 在2006年全面实施 。最初的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50元,独生女对象为60元。此后,该政策经过多次调整,包括提高补贴标准、将子女死亡对象纳入特扶范围、以及针对特定年龄段和条件的农村双女户家庭提供额外补助等。
以下是二女户补贴政策的一些关键时间点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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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开始试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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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全面实施,每人每月50元,独生女对象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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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列为省相关部门民生工程,子女死亡对象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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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子女死亡对象纳入特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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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提标到每人每月60元,独生女对象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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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半边户”纳入奖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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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 :对农村双女户的家庭,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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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农村双女户家长60岁以上时,可获得一年960元的补助,并颁发《独生子父母光荣证》;参加新农合时,每月可领取70元补助,满60岁后每月可领取120元退休金;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两个女性农民,可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20%的标准发放补贴。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鼓励家庭生育第二个女儿,并通过提供经济补助来减轻家庭负担,提高其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