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勤人员不是干部 。根据相关规定和解释,公务员是指在党的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等八类机关中工作,且不属于工勤人员的人员。工勤人员虽然也在机关工作,但他们持有的是工人身份而非干部身份,因此不被归类为公务员。
具体来说,机关工勤人员通常从事驾驶、收发、打字、维修等辅助性工作,他们虽然占用编制并享有行政编的待遇,但并不具备干部身份。在某些情况下,机关工勤人员可能通过竞争上岗或其他方式获得干部身份,但这并不是他们的初始身份。
因此,综合以上信息,可以明确机关工勤人员不是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