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户口迁回原籍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基于家庭关系的迁移 :
- 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等迁往农村的情形,需要满足一定的迁移条件,并获得迁入地村委会的认可。所需材料包括迁入的书面申请、村委会的确认文件、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等。
- 针对在城镇无稳定就业的人员 :
- 如果他们在农村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并在农村实际居住、生活,参与农业生产活动,那么他们有可能申请将户口迁回农村。此时,需要提交长期居住和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以及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等,并需要获得村民小组和村委会的支持。
- 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特定人群的迁移 :
- 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城镇人员入乡返乡就业创业的,可在原籍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就业创业范围包括与农林牧渔业相关的农业生产经营业、农产品初加工业、生产***业、生活***业等。凭居民户口簿(户籍在省内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就业单位劳动合同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均限本村内注册企业);创业地工商营业执照,或纳税或减免税、担保**、创业用地等享有返乡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凭证确认材料;派出所现场核实调查材料,在原籍(凭本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件)或就业创业地(凭就业单位接收证明或创业用地凭证材料)或社区集体户落户。
- 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不作为落户限制条件 :
- 符合城镇落户条件的,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已落户城镇的人员,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以投靠迁移。
- 落户地方来去自由 :
- 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将户口从高校所在地迁回原籍或迁入就(创)业地;毕业后两年之内可在入学前户口迁出地、现工作地、实际居住地自由选择落户地,且不受迁移次数限制。
- 其他特定情形 :
- 农村户口的配偶迁移、本村毕业的大学生户口回迁、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进城人员等特定情形,也有相应的户口迁回政策。
建议在办理户口迁回手续前,咨询当地公安户籍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要求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