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副高级工程师的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学历与资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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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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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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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或学士学位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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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院校毕业生 :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
-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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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城乡规划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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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科研项目完成人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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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国家、省(部)级标准、规范和规程1项以上,并经过专家评审和成果验收。
- 业绩成果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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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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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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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省(部)级以上优秀规划、勘察、设计一、二等奖,优质工程1项或三等奖2项,或工程监理(项目技术管理)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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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主持研发、推广应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3项以上,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并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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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主持解决设计、施工、安装、监理(项目技术管理)等复杂技术问题3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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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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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制订、编制国家、省、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法,并公布实施。
- 论文、著作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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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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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三名),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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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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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3篇以上。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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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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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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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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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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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员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以及没有被处罚或者被取消职务和职称的情况。
这些条件涵盖了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以及其他相关要求,申报者需要满足这些条件才能申请建筑工程副高级工程师的职称。建议申报者在准备申报材料时,仔细对照条件,确保每一项都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