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资格设置 :
- 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分为医、药、护、技四类,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名称分别为基层主任医师、基层副主任医师、基层主任药师、基层副主任药师、基层主任护师、基层副主任护师、基层主任技师和基层副主任技师。
- 基本条件 :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
-
取得法定的相应专业执业资格并依法完成注册。
-
按照规定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
任现职期间在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
-
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含合格)以上。
- 学历资历条件 :
-
基层主任医(药、护、技)师:
-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聘任副主任(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聘任副主任(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
-
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聘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聘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聘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
- 能力业绩条件 :
-
基层主任医(药、护、技)师:
-
全科医学:需具有注册范围的全科医学专业资格。
-
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
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重病人,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
-
对于公共卫生类别(专业)申报人员,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能力、计划方案制定能力、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能力等方面。
- 评审重点 :
-
侧重于基层诊疗、医德医风、公卫工作等。
-
评审内容包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工作总结、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次数、健康档案管理数等。
- 其他要求 :
-
申报人员应在学历、资历、工作量等方面达到《标准条件》要求。
-
申请基层卫生职称证书换发考核认定人员,须取得基层高级卫生职称后在基层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满5年。
建议:
-
申报人员应根据自身学历、资历和工作业绩,对照上述标准进行自评,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
注重基层诊疗、医德医风和公卫工作等方面的业绩积累,这些是评审时的重点考察内容。
-
及时关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最新通知和补充规定,以确保申报材料符合最新要求。